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直属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
教技发〔2007〕1号
部属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2005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2006年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,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产业规范管理的指示精神,现就加快推进我部直属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、加强高校产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当前高校产业工作的重点是加强规范管理。各校要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,尽快完成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,重点完成清理历史遗留问题、清产核资、组建资产公司、将经营性资产从学校剥离出来并划转至资产公司,建立高校产业新型的管理体制。尚未组建资产公司的学校,务必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,并逐步完成经营性资产的划转。
二、各校要加快推进全资企业改制,推动高校企业的社会化进程,尽快在高校企业中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高校企业改制,必须遵循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及程序,由学校或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组织实施对下属企业的审计和评估,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三、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。学高校对本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有主要责任,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。已初步建立新型产业管理体制的学校,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,逐步完善学校对资产公司、资产公司对其所投资的全资、控股、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。
高校转化科技成果,要尽可能通过社会化的机制进行,原则上使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,一般不以现金出资;学校和学校资产公司对外投资,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,严格履行报批手续。
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禁止学校为企业提供担保,资产公司也一般不得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,资产公司要严格审核学校骨干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的行为,防止出现新的风险。
四、各校在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中,要高度重视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。近期,各校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,摸清家底、排查风险,把本校产业中存在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,包括负债、担保、不良资产、诉讼等梳理清楚。各校对于产业中已经产生的问题和风险,一方面要区分不同情况,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办法,例如通过收缩战线、盘活资产和转让股权等途径加以解决和消除;另一方面,要从保持学校稳定出发,注意把握政策和策略,审慎、稳妥地处置各类问题,包括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,规避经济风险,妥善安置相关人员,切实维护高校和谐、稳定的政治局面,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。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、领导和协调,我部已成立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。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,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。各校在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、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、报告。我部将建立经常性的巡察制度,加强对部属高校产业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教育部
二○○七年五月十七日